政協(xié)第一號提案遭海內外炮轟

2008-03-06 09:58:02    

“兩會”召開在即,由民建中央提出的《完善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稅收政策》被確定為全國政協(xié)第一號提案。此案一出,立即引起國內外關注。國內媒體多數對此提案表示贊許,但部分政協(xié)委員和海內外媒體卻對該提案進行炮轟,指責其內含謬誤,不合時宜……

政協(xié)第一號提案出臺有三大背景

民建的全稱是:“中國民主建國會”,民建是主要由經濟界人士組成的、具有政治聯盟特點的、致力于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(yè)的政黨,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(xié)商制度中的參政黨。

隨著證券市場中個人投資者數量的急劇增加,證券投資開戶數呈爆炸式增長,資本市場規(guī)模迅速壯大,民建中央開始對資本市場給予密切關注。去年12月,民建中央把民建系統(tǒng)內稅收部門、經濟預測部門、財政部門、證券部門、企業(yè)部門以及研究部門的有關人士聚在一起,就本屆會議的提案進行了研討。醞釀形成了《完善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稅收政策》。

《關于完善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稅收政策》(一號提案)開宗明義就是要對資本市場進行立體全方位征稅。提案說:“我國資本市場的稅收政策應該以合理投資為導向,倡導長期投資、抑制短期投機、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、扶持中介機構健康發(fā)展為政策取向,建立起多層次、多環(huán)節(jié)、協(xié)調征管、體現公平的資本市場稅制?!?BR>
提案進一步解釋說:

“多層次”是指稅制要覆蓋整個資本市場以及全部證券投資品種;

“多環(huán)節(jié)”是指稅制要涵蓋資本市場的發(fā)行、交易、收益所得及財產轉讓全部四個環(huán)節(jié),建立以交易行為稅和收益所得稅為雙主體的復合型稅制;

“協(xié)調征管”是指稅收政策與征管模式和手段、方法等要協(xié)調,應遵循低成本、高效率、便利的原則;

“體現公平”是指在稅制中,資本市場稅收政策的各項功能要均衡發(fā)展,特別是宏觀調控、收入分配調節(jié)功能要加強,公平性要得到更好的體現。

提案里面的具體建議有下面四個方面:

一•證券交易印花稅方面:

應設計差別比例稅率,如對交易額的大小和持有時間的長短區(qū)別對待,保護中小投資者和鼓勵中長線投資。

應對場內交易實行較低稅率,對場外交易實行較高稅率,以限制場外交易,鼓勵集中交易,改買方納稅為賣方納稅。

二•投資所得稅:

取消按紅股面值20%計征所得稅的規(guī)定,對紅股(即紅利)在分配環(huán)節(jié)不征稅,而在變現環(huán)節(jié)征稅。根據“同股同權、同股同利”的原則,對國家股、法人股的投資所得開征所得稅,規(guī)定起征點或免征額,以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。

三•對個人投資者獲得的股息應實行“抵免法”征稅,即:在分類征稅的情況下,按一定比例扣除后計算征稅;在綜合征稅的情況下,扣除一定數額后計算征稅。

對企業(yè)(機構)投資者獲得的股息應實行“免稅法”,即股份公司發(fā)放股息的所得已繳納了企業(yè)所得稅,則企業(yè)(機構)獲得的股息應免稅。

四.所得稅應在最終環(huán)節(jié)納稅,對已分配利潤,如發(fā)放的股息和紅利作為企業(yè)成本,從企業(yè)利潤中除去,免征企業(yè)所得稅,由最終的受益人繳納所得稅。

國內多數媒體認可一號提案

此提案一出引起了國內外的諸多評論。國內媒體多數評論認為:印花稅改革成為兩會熱點,不是偶然的。我國印花稅在世界范圍內處于高水平,對證券市場的影響正在越來越受到社會的關注。如果該提案獲得通過,倡導長期投資、抑制短期投機、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將會成為今后的政策取向,相信對個人投資者來說將是一大利好。

部分政協(xié)委員則炮轟一號提案不合時宜

但全國政協(xié)委員則賀強認為,一號提案的部分建議并不適合我國資本市場的現實情況。

“一號提案”建議適時開征證券所得稅,即資本利得稅。除銀行存款、國庫券及國家重點建設債券可免稅外,將其他證券買賣價差收入扣除利息費及交易手續(xù)費后的金額作為計稅依據。

賀強認為,我國目前并不具備開征資本利得稅的條件。征收資本利得稅的政策準備其實早在1994年就已經充分,國稅發(fā)〔1994〕089號文件中就明確提到,股份制企業(yè)在分配股息、紅利時,以股票形式向股東個人支付應得的股息、紅利,應以派發(fā)紅股的股票票面金額為收入額,按利息、股息、紅利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。

“達摩克里斯之劍已經鑄好,但為什么遲遲沒有掉下來呢?”賀強認為,資本利得稅是調節(jié)股市過熱最有效手段之一,但也是最嚴厲的調控手段,目前的市場情況不足以支撐劍掉下來。在我國股市走弱的情況下,絕對不能輕易使用資本利得稅調控,這會成為特大利空,會給市場造成恐慌。

1993年12月19日,市場傳言探討開征資本利得稅,12月20日開盤不到一個小時,大盤懸崖跳水式暴跌,交易所緊急停盤,后來相關負責人出來明確表態(tài)短期內不會開征資本利得稅,這才平抑了市場的悲觀情緒。而且,臺灣股市開征資本利得稅引發(fā)股災,值得我們思考。當年臺灣股市與中國股市現在的情形很類似,從1983年1月的442點,一路攀升到1988年9月的8402點。為給股市降溫,1988年9月24日,臺灣宣布開征資本利得稅,股市應聲暴跌,一路下挫至2000多點。

“建議征收20%的資本利得稅,包括差價買賣部分都要征收,征收數額將是印花稅的幾十倍,是特大利空,市場承受不了。開征資本利得稅是非常敏感的問題,需要相關系統(tǒng)工作的配套,開征時機尤其要慎重?!弊?994年以來,每年國家稅務總局都會給分支機構下發(fā)通知稱,目前開征資本利得稅條件不成熟,暫不征收。2007年5月31日,國家稅務總局官員也再次明確重申,短
期內將不會有開征資本利得稅的政策出臺。

此外,“一號提案”建議,在投資所得稅與個人和企業(yè)所得稅的銜接方面,取消按紅股面值20%計征所得稅的規(guī)定,對紅股(即紅利)在分配環(huán)節(jié)不征稅,而在變現環(huán)節(jié)征稅。

賀強對此也有不同意見。變現基本都會選擇在高點,在變現環(huán)節(jié)征稅相當于提高了實際稅負。而且,變現環(huán)節(jié)征稅相當于征收紅股全年的成交量、成交金額的稅。這么高的稅負會增加投資者的交易成本,增加交易風險,降低市場的交易效率和活躍程度。

只有上市公司的紅利、利潤增長部分遠遠超過了印花稅和傭金,才可以去考慮增加印花稅稅負和開征資本利得稅。但是我國目前上市公司利潤超過40%都被印花稅和傭金拿走了,賺的錢是別人賠的,投資者并沒有分享到上市公司高額的利潤增長。這本身就不合理。

因此,我國的資本市場并不成熟,基礎性制度建設還不完善,現在開征資本利得稅風險很大。而且,由于今年我國的外部環(huán)境發(fā)生了變化,面臨的形勢很微妙,現在開征資本利得稅,在內外夾擊、效用疊加的情況下,對市場的沖擊很大。

海外媒體詰難一號提案:若被采納中國資本市場無活路

就在國內政協(xié)委員對一號文件提出詰難之際,國際媒體也將槍口對準了一號提案?!缎菎u環(huán)球》日報評論員王劍則認為,如果這個頭號提案真的被政府采納了,中國的資本市場就不用活了,大家準備把錢放到海外市場去吧。

其評論認為,首先,世界各個的發(fā)展趨勢表明,稅制的發(fā)展方向是不斷簡化,一方面鼓勵投資,另一方面降低征稅環(huán)節(jié)的成本。這個提案通過復雜的稅收模式,全面打劫資本市場,最終將扭曲資本市場的運行規(guī)律,一旦實施將是災難性的。

其次,對于國民來說,繳稅是國家義務;對于國家來說,稅收是保障正常運作的資源。要實現社會公平,首先要解決的是社會分配問題,或者說是社會資源管理問題。稅收手段是個輔助手段,企圖用稅收的方法解決社會公平的問題,只能是緣木求魚。而且,稅收手段本身也不能違背公平原則。

提案還提出:“所得稅應在最終環(huán)節(jié)納稅,對已分配利潤,如發(fā)放的股息和紅利作為企業(yè)成本,從企業(yè)利潤中除去,免征企業(yè)所得稅,由最終的受益人繳納所得稅?!狈旨t是什么?分紅是分配利潤嘛,分紅的對象是誰?當然是股東啦。既然是分配利潤,怎么可能當作企業(yè)的成本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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