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特高壓”不能承受的能源安全之重
2006-11-15 09:49:44
11月初,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《關于“十一五”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》,之后又發(fā)生了電監(jiān)會又公布《電力并網互聯(lián)爭議處理規(guī)定》、三大電力巨頭人事調整等事件,新一輪電力市場改革高調啟程。然而國家電網公司卻在這時不遺余力地推進“特高壓”項目,這不但與電改政策相抵觸,而且將給我國的能源安全帶來巨大風險……
電力改革中的不和諧音
2002年國務院曾下發(fā)的《電力體制改革方案》(5號文),一般被視為電力體制改革開始的標志,其中明確提出的主要任務之一為“初步建立競爭、開放的區(qū)域電力市場”。
在今年11月初國務院確立的電力改革的三個主要任務中,首當其沖的便是抓緊處理廠網分開的遺留問題,逐步推進電網企業(yè)主輔分離改革;其次是加快電力市場建設,著力構建符合國情的統(tǒng)一開放的電力市場體系,形成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電價機制,實行有利于節(jié)能環(huán)保的電價政策。此次通過的《意見》基本上是貫徹2002年的“5號文”精神。
而國務院“5號文”要求和目前政府在推進的,都是建立區(qū)域電力市場,其基于的理由首先是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的最高目標,其次是要形成和確立電力資源的市場配置機制。
按照政府規(guī)劃,一旦區(qū)域電力市場成熟,國網即與區(qū)域電網“分家”,弱化國網公司能夠調配的輸配電資產和電能交易將非常有限。但是這一兩年來,國家電網的一系列舉動卻壯大了其壟斷地位,例如其上收各省電網主要資產等行為。而引起爭議最多的就是——建設聯(lián)結各大區(qū)域電網的特高壓線路。
“特高壓”背后的壟斷地位和收益
10月底,國家電網公司和山西、河南、湖北同時召開晉東南-南陽-荊門1000千伏特高壓交流試驗示范工程建設誓師動員大會,拉開了其推進特高壓項目“試點”的序幕。
可以設想的是,如果全國鋪開特高壓交流電網,全國一張網的狀況即宣告形成,1000千伏的特高壓會使目前區(qū)域電網的500千伏網架解列成為配電電網,從體制上、技術上徹底堵死了區(qū)域電網公司的發(fā)展之路。國家電網的全國壟斷即在技術上達成,這與“5號文”確定的發(fā)展區(qū)域電網、實行輸配分開的目標可謂南轅北轍。
據了解,目前國家電網公司設想的特高壓電網項目十分龐大:特高壓的網架將覆蓋南到廣東電白,北到黑龍江呼盟,西到云貴高原,東至上海,形成全國聯(lián)網“一縱四橫”的格局。按照這個計劃,全國特高壓電網的總投資額將達4060億元,是建國以來最大的電力建設項目。據有關專家測算配套動態(tài)投資將達8000億元,總投資相當于3到4個長江三峽工程項目。特高壓給國家電網公司帶來的不光是完全的壟斷地位的誘惑,更是其巨大收益的豐收。
“特高壓”項目何時叫停?
雖然如同國家電網所稱的,特高壓項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少線損,節(jié)約土地資源,具有一定的經濟性。但是,人們更不能忽視的是它的風險性,在國家能源安全的最高利益面前,它與區(qū)域電網相比顯得不是足夠的“安全”。
如果是區(qū)域電網,一旦有事故出現可以很快把事故危害縮小到較小的范圍,不會造成全國范圍的電網癱瘓。像美國就分成中東西三大塊和德州電網,都是直流背靠背,容易切斷;而且三大塊分成十個安全區(qū),進行獨立管理的運行。但對特高壓來說,交流里面任何一個部分發(fā)生自然災害,或是人為操作的失誤,危害就會很快波及全國,造成大范圍斷電,后果不堪設想。今年的華中電網河南“7·1”大停電事故就是最好的例證。
研究員認為,在權衡“特高壓”項目和區(qū)域電力市場建設的時候,首先考慮應該國家能源安全問題,其次才是考慮它的經濟性。值得我們深思的是,國外的相關技術研究遠超過我國,為什么卻一直沒有大規(guī)模的上馬應用。值得為了要爭得如國家電網公司所宣稱那樣取得“世界頭一份、獨一份”,而承當巨大風險嗎?特高壓項目的試點工作當前正在一片質疑聲中如火如荼的開展,它離大規(guī)模的應用還有很長的路要走,現在叫停或許還為時不晚。